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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敢租房和男友同居, 怕分手就分我的房子

刊登《在加拿大结婚是啥感受?律师:签合同!否则…..》编辑部继续接到女读者电话,她的处境说来有点话长,不过律师答了:

“我只敢租房和男友同居”

怕分手时分走了房子

2016年,我听到温哥华一个可怕的传说!一个白富美,离婚后带着房子住在西温。她遇到一个专业人士老外,就在西温的房子同居了。这个老外还并不孤寒,常常e-transfer给她一点钱,标注“这个是给女儿交学费的”“那个是做家用的”。没想到,两年一到,老外搬走两人分手!

然后老外一张诉状把她告上了法庭:两个人同居2年就等于结婚,所以期间的西温房子的增值,分一半!老外男友还出示了转账记录,证明两个人不是谈恋爱,是共同承担生活开支,共同生活的婚姻关系。

这个传闻把我吓到了。首先是在加拿大同居两年等于结婚。

其次,西温的房子一年的增值,怎么都是几十万!老外男友转的那点生活费就是毛毛雨,交地税都不够。所以我现在自己有了男友,只能租个公寓一起住,租金我出。一年租金几大万。虽然也很心痛,但是总比我把自己的房子拿来同居,到时候分手就是分房子,或者至少,分房子一半的增值好。

我这样做,是不是会更安全?

律师:直接签个协议

一定要包括这句话!

《加拿大都市报》请迈林McLean law的康健律师回答问题:

1、住不住,房子都可能被分

按照BC的法律,一个房子在分离时是否算作分割范畴,怎么分割等问题,和是否在里面居住没有必然关系。后者最多可能算作是众多考虑因素中的一个,但绝对不是决定性因素。这个方面的法律比较复杂,容易出现问题的情况非常多,所以建议找律师咨询。

2、要保护房子,得签个协议把房子摘出来

如果想要完全保护房子,最保险的方法是签一份同居协议,其中双方认定该房产是除外财产,并承诺如果关系结束,另外一方不从里面分走一分钱。

3、网上有免费的模板,你可以先看看

我个人不太清楚网上有没有所谓的模板,但确实是有很多免费的法律普及资源,告诉讨论协议的时候该注意什么。这里推荐

https://www.clicklaw.bc.ca/,上面提供许多中文资源,只要搜索即可。

4、签协议只要签字有证人就有效,律师并非必要

原则上来说协议只要两个人签了并且有证人签字就是有效的,所以如果只是想让合约生效的话,律师或网上模板不是绝对必要的。但找律师的写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最大程度的让协议在将来一方申请作废或无效的时候,能够经得住法庭的考验,维持效力。

5、签协议时请律师 比申请作废请律师简单多了。

因此,律师会针对您的个人情况做出具体分析并加强和完善协议,并且和对方在必要的时候展开谈判,这些都是网上模板提供不了的。而且自己写的协议很容易出现漏洞或争议,从而造成之后因为要打官司作废协议而花更多的钱。

我有一个客户因为自己写的结婚协议中少写了两个字,导致离婚时可能失去两百万加币的财产,不得不花大量的律师费来申请作废协议,这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

end

卑诗政府为华人贴心的提供了中文版本,在https://pubsdb.lss.bc.ca/pdfs/pubs/Living-Together-or-Living-Apart-zho-s.pdf 可以下载

结婚/同居都是人生大事

在加拿大还是得先看看加拿大的法律

来源:都市加西追踪JenniferZ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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