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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省最高法院(B.C. Supreme Court)法官日前宣判并命令本拿比一栋著名的高层综合用途公寓楼Sovereign的业主们需要向其大楼内的商业用户支付高达$130万加元的未付共享建筑成本以及利息。
据悉,该栋大楼为知名建商Bosa房地产公司(Bosa Properties)建造,Bosa还拥有其大楼中的Element(West by Element)酒店,以及大楼其他的零售店(位于Hazel St. 4508号)。据悉,这栋大楼去年夏天就将这项内容递交了仲裁,Bosa称这栋公寓的业主未支付其应该分摊的全部费用。据bc最高法院上个月的裁决称:这部分费用来自2015年以来的大楼游泳池、屋顶平台、洗窗和停车场等维护费用的分摊,以及其GST利息。
2019年12月20日,仲裁员在博萨(Bosa)的意愿下,裁定给予建造了这栋Metrotown公寓的公司高达$1,295,593.27加元的赔偿金额。 根据法庭文件,此后,该项赔偿的利息继续以每天$293.97加元的价格计算。
大楼的物业为此向BC最高法院提出了对仲裁员决定的上诉。 上诉提出的论点之一为仲裁员没有适用对立优先原则,该原则表示:如果法院无法解决合同纠纷中的歧义,则应以合同语言对合同的双方,且以对另一方有利的方式进行解释,前提是如果另一方没有获得有意义的机会去修改它。
Sovereign大楼物业和Bosa争论的费用分摊协议是由开发商Bosa在大楼物业公司成立之前,或在Bosa“既是建筑开发商又是是该大楼物业公司实际的控制者”时达成的。法庭文件表示:“以这种方式制定的这些协议是非典型的,因为Bosa本质上是在与自身签订合同,”BC省最高法院大法官内娜·夏玛说。
但大法官夏尔马(Sharma)驳回了物业给出的这项反对论点,称物业没有表明协议中有任何与之相关的含糊之处。 在8月7日的裁决中,夏尔马指出,干预仲裁员做出决定的门槛“很高”,并表示物业公司并未提出任何法律问题以提起上诉。 同时,博萨(Bosa)向法院申请了执行命令,以强制物业公司偿还这项债务。
物业公司表示Bosa无法自行执行该裁决,因为双方之间达成的部分协议阻止了Bosa限制、暂停或禁止任何物业的所有者进入共享空间。 就此,Bosa商业地产总监约翰·马丁在声明中进一步表示:Bosa目前没有足够的现金流能够继续经营这些内容,因为大楼物业自2015年以来就没有支付全额的共享成本给他们。 他表示,这种情况已经造成了“巨大的困难”,因为Bosa从未打算承担任何大楼业主所需支付的费用。
而就此,大楼物业则认为Bosa完全不需要去申请强制执行命令,但夏尔马则表示不同意,她认为物业没有给她足够的证据,表明他们早先已经采取了任何“重大步骤”来解决这项费用的支付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