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unsplash @nookscribe
家住列治文的埃迪•黄(Eddie Wong)玩玩没有想到,因为一个水管漏水会让他与公寓物业展开长达数月的斗争,但他始终认为自己必须捍卫应有的原则。
埃迪在列治文的沃尔玛超市旁拥有一套公寓房,他的家位于一栋公寓的三楼。最近,他正式向他的物业管理提起诉讼,称他受到了物业的不平等对待,因为物业拒绝支付本该属于物业范围的普通房产维修费用。
今年6月底,埃迪大楼里一位一楼的邻居家发现自家被楼上的漏水侵袭了。大楼经理雇了一名工人来确定漏水的源头并进行了修复,并来到埃迪家,在墙面上敲了几个洞。
埃迪说:“漏水的源头在301单元的天花板和401单元的地板之间。而管道漏水的部分属于公共财产,是物业的责任范围。所以,当他们修理管道时,我的地层经理告诉我,他们不会去修理墙面。我被告知与我需要和自家的保险公司合作解决这个问题。”他认为这是不公平的,因为物业应该负责修复包括墙面在内的公共财产,”埃迪补充道。
同时,埃迪还拿出了他的物业章程来支持他的主张,其中写道:“如果物业为了维护、修理或更新管道而被要求进入住户的居所,那么物业公司应对因上述工程造成的地层地块损害予以赔偿,并将地层地块恢复原状。”
来自列治文地区的一家物业管理公司的代理Aaron Leung同意埃迪的看法,他认为物业应该负责修复受损这位住户家的墙壁。
Aaron表示:“物业公司一般没有法律义务维修或保养,或支付维修费用。但在这种情况下,当他们不得不敲开一堵墙来进入管道进行公共财务修复时候,物业就应该负责修补这些损坏。”
与此同时,bc省的strata公司都是自我规制的,没有任何组织或监管机构可以来回答租户或业主提出的此类修复问题。如果租客/业主与物业发生纠纷,可要求物业委员会进行聆讯。Aaron解释说,如果问题没有解决,他们可以向b.c.的民事和解审裁处(CRT)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