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长及副省长詹嘉路(Carole James)周一宣布,省府在卑诗《紧急状态法》(Emergency Program Act ,简称EPA)下发布新法例,以保护商业及小生意东主不会被逼迁。
詹嘉路周一宣布,省府帮助小生意东主的新法例。省府提供
上周,联邦政府扩展加拿大紧急商业租金援助(Canada Emergency Commercial Rent Assistance ,简称CECRA),符合资格的商业东主,将获得疫情特别补助金以支付房租。不过,如果物业业主不向该项目提出申请,租用物业经营的商业东主将无法得到补助。周一最新颁布的该卑诗新法例规定,如果商业东主符合CECRA资格,但业主却未提出申请,在6月底之前,业主就不得以未支付租金为由,迫商业东主迁出。
根据《紧急状态法》 新例立即生效
詹嘉路周一召开电话记者会,公布省府的这一帮助商业东主的新措施。她说:「联邦政府推出的CECRA在卑诗省受到欢迎,但我们近来听到一些小生意东主的呼声,他们需要省府帮助以填补无法获得该联邦支持的障碍。」她指出,省府了解生意东主的需要,并通过该法例为他们提供帮助。
联邦上周宣布为受影响小生意东主提供帮助时,也制定了一些条件,包括符合资格的租用物业东主每月租金在5万元或以下,公司年收入低于2,000万元,且营业收入较疫情前减少至少70%。
联邦是通过向商业物业业主提供无偿贷款的方式,以实现为小生意东主减少租金至少75%的目标,该政策可追溯至4月和5月,并将在6月继续实施。
詹嘉路指出,这项根据卑诗《紧急状态法》制定出的新法例立即生效,将禁止上述情况下的业主单方终止物业租赁合同,或者重新处置物业以及在物业内的商品货物等。她强调,卑诗该最新法例将确保本省商业及小生意东主,在重启卑诗经济活动方面做出积极努力。
来源:加拿大都市网